十二年纠纷尘埃落定的背后

最高人民法院 2023-12-1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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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长达12年零8个月的借款担保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一审、再次二审、再审、最高检抗诉,直至最高法再审。今年10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广西三级法检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成功化解这一起陈年旧案,实现了案结事了“治未病”——

十二年纠纷尘埃落定的背后


这趟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飞往北京的航班几近满员。机舱很窄,人们拥挤着,在空姐的帮助下,把行李放上行李架。


扣好安全带,乘客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杨心忠感到一阵踏实。他准备等飞机落地后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检察官丁晓华和施赛发条短信,告诉他们矛盾化解成功的好消息。旁边的副庭长骆电拍了拍杨心忠的肩膀,两人相视一笑:“挺好,案结事了。”


此时,二百多公里之外的广西博白县,理想金融公司党组书记、理事长刘心平还在回想刚刚度过的几十个小时,那个过程有点漫长,但之后的心情却颇为轻松:一个陈年诉讼“包袱”卸下了,接下来,要同理事会一起,带领全公司走好未来的发展道路。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三级法检部门来说,最近几天仿佛是一场大型“会考”。如何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如何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如何体现能动司法理念的精髓,如何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效能……这次矛盾化解工作之后,人人都有更深的体会。


从起飞到降落,骆电和杨心忠的返京航班一路平稳,没有出现颠簸。


一纸判决无法真正解开这场缠绕12年的“死结”


在前往广西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的路上,骆电和杨心忠的两颗心脏和飞机一起在天上起伏。


骆电一边在脑海中规划着矛盾化解“步骤图”,一边给杨心忠和自己鼓劲:肯定能也必须能“啃”下这根“硬骨头”。


说起“硬骨头”,时间还要回到2008年。


当年2月和9月,理想金融公司与借款人高仓公司、保证人高建公司、保证人刘英权先后签订了两次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共计借款600万元,各为期一年。其中,高建公司系高仓公司母公司,刘英权为博白县某村村民。


但是意外很快发生。10月,高建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清偿到期巨额债务,其法定代表人坠楼身亡,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事发后,各地债权人蜂拥而来,法院共受理高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诉讼案件几百宗,涉案标的额达几十亿元。


2011年,因只从高建公司破产案中受偿167万余元,向高仓公司发放的贷款本息未能全部收回,理想金融公司将刘英权诉至法院,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剩余本息。刘英权则以从未在借贷关系中获利、只是被理想金融公司找来的合同签订“见证人”等为由,辩称自己并非该借款合同的保证人。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理想金融公司胜诉,刘英权不服,提起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发回重审,但玉林中院的再次一审、广西高院的再次二审,均维持了原判。2013年,双方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刘英权为履行协议,以自有房产为抵押物,贷款偿还了债务,但因高仓公司、高建公司破产,其追偿权未能实现。


应诉以来,刘英权始终坚称自己并非借款合同的“保证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在坚持上诉的同时不断信访。


2016年,广西高院决定再审本案。2018年,经过审委会全体会议讨论,广西高院以刘英权为高仓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不符合常理等为由,改判其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2019年,理想金融公司不服广西高院再审结果,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022年1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广西高院以刘英权提供担保不符合常理等为由认定其非本案保证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


理想金融公司一直想不通,合同上白纸黑字明明写得清清楚楚,无论怎么看自己都应当能够收回欠款,却在这个案子上不断兜兜转转。


接到最高检民事抗诉书后,骆电和杨心忠立即调阅了所有卷宗,并通过联系广西法院及赴当地开庭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随着深入研究全案事实,他们注意到理想金融公司在当年签订合同时的三个关键问题:


第一,放贷随意。保证人高建公司和债务人高仓公司为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但理想金融公司忽视其中风险,本可采取物保却未采取;


第二,签约混乱。合同抬头处“刘英权”的签字系理想金融公司工作人员自己书写,而落款处的刘英权签名则有的在保证人处、有的在经办人处;


第三,索债懈怠。债权到期后长达一年不及时行使债权,直至债务人高仓公司和保证人高建公司破产而无法全面获偿,从而引发本案纠纷。


也就是说,虽然最高检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抗诉有道理,但在理想金融公司当年不规范放贷操作埋下隐患、刘英权为维护利益频繁信访的情况下,广西高院再审判决结果是在法律框架内经过了通盘考量和深思熟虑的。


如今,双方当事人已经穷尽所有司法程序,就算最后的一纸判决是由最高法作出,就能彻底实现公平了吗?“案结事了”的目的能不能达到?后续会不会产生连锁反应?理想金融公司服气吗?他们有没有意识到当年的经营管理存在问题?年逾七旬的刘英权会不会采取更激烈的方式维护利益?会不会给当地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


上述情况和问题,在骆电和杨心忠脑海中反复盘旋。


肯定还有其他办法,解开这个案件的“死结”。


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内寻找更好的处理方案


“矛盾关键点要是找不到,整个案件就是一团乱麻。把关键点找准了,才能制定工作方案。”骆电和杨心忠认为,理想金融公司当年在经营上的不足和漏洞是导致本案发生的源头,如果能让其认识到这一点,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不仅有利于矛盾化解,更能“抓前端、治未病”,以点带面,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