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山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自觉地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的各方面全过程,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山东,更好服务和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
一、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最重要的就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指引法治山东建设的正确方向,为法治山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深入把握全面依法治省的政治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不仅为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任务、重大问题、重大挑战提供了法治解决之道,而且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引领,为我们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提供了法治上的科学指引。山东省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全面依法治省的思想旗帜,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深入实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工程,组织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多批次、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法治山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航向行稳致远。
深入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山东省委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成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谋新篇、开新局的思路举措,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省的能力水平。
深入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①。山东省委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②的教导,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滚动实施20项重点民生实事,推出43项省级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着力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山东建设取得战略性进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巩固深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走深走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深入把握全面依法治省的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③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山东省委始终保持定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山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深入推进“法德共进”工程,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充分发挥山东政法智库作用,扎实开展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进一步增强底色、厚植根基,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山东建设的生动实践
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源于伟大时代、植根于现实沃土,具有扎实的实践根基、鲜明的实践要求和磅礴的实践伟力。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山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立法质量显著提高。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④等重要论断,坚持科学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全省重点工作,先后制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一批创新性强、具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其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为全国首部省级层面关于规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聚力服务改善民生,积极推进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先后出台慈善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规规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着力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不断彰显。
法治环境持续优化。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⑤等重要论断,将优化法治环境列入全省重点任务,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在全国工商联组织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中,山东连续两年入选十大营商环境最好的省份。创新实施“省市同权”改革,推出“市县同权”事项3425项,县域发展要素集聚能力有效提升。在全国首创实施“负面清单制”放权,最大限度赋予山东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管理权限,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建立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层面法治建设综合评估和动态监测,法治评价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法治政府加快推进。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⑥等重要论断,将依法办事纳入做好全省工作的“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全国首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省市协同办公、综合窗口出件”一窗服务模式。山东“一业一证”“一次办好”两项改革,被评为全国“放管服”改革典型案例。着力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实现县级以上政府法律顾问配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
司法质效稳步提升。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⑦等重要论断,坚持以改革方式破解司法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责任体系改革,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工作。深入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全面推开立案登记制,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全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位列全国第一位。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最大限度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法治社会全面深化。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⑧等重要论断,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平安建设工作机制,省市县乡四级综治中心建成率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村(社区)普及率均达到100%。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2个,居全国前列。制定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16条措施,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7216处。出台全国首部公共法律服务省级地方性法规,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989个,基本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组织全省1.4万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6.3万个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打通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切实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全局高度,精准把脉定向山东发展,提出“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⑨,有力助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
以法治方式助推创新发展。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法治始终是稳定器、压舱石。山东着眼确保实现“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以高质量法治助推高质量发展。紧盯现代化强省建设重点领域加快立法,聚焦“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有效制度供给,尽快填补法规制度空白。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法规,推动形成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创新发展打牢法治根基。持续开展黄河流域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依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发挥资本作为重要生产因素的积极作用。持续深化诚信山东建设,加快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优化法治环境,坚决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现象,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犯罪,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以法治手段深化改革开放。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⑩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重视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始终坚持改革开放与法治山东建设相统一、相衔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开放,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完善法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无证明之省”建设,加快全省统一“居民码”“企业码”应用,在重点民生领域探索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实做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动态调整机制,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难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诉讼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健全外商投资政策服务体系,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拓展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承载功能,以法治推动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以法治途径保障人民权益。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⑫山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必须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眼于探索推进共同富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制定完善激发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缩小发展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城乡差距的法规规章。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领域,积极推动解决一批执法司法领域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为民工作质量。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持续推出户籍、交管、出入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领域便民利民新措施。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严厉打击涉及社会保障、疫情防控、救灾防汛、扶贫救助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
以法治理念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强省。深入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治,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落实好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意见、碳达峰行动方案,完善省级层面“1+1+N”规划和政策体系,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统筹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全面实施“生态警务”,加快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制度,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以法治精神创新社会治理。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⑬,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⑭。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创造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必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逐步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不断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重大风险预测预警能力,突出维护政治安全,依法抓好疫情防控、粮食、能源、金融、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意识形态等各领域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高标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强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实施综治中心建设提升工程,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着力打造以“和为贵”为代表的社会治理品牌,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持续化解信访积案,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伟大时代需要伟大的思想指引,壮丽征程需要坚强的核心领航。山东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山东,以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