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们这样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

最高人民法院 前天

5月20日至21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传承红色司法文化——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暨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价值”座谈会在陕西省延安市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马锡五之子马秦宁,最高人民法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改办、第六巡回法庭、国家法官学院等部门负责同志,延安市委负责同志,西北政法大学负责同志,来自北京、陕西、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甘肃的部分高中基层法院院领导、马锡五同志家属、部分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专家等50余人,围绕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核与时代价值进行了充分研讨与交流。


座谈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北政法大学主办,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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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小荣在开幕式讲话中指出,马锡五审判方式承载着新中国红色司法文化“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精神内核,是新时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思想方法,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精神财富。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全国上下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推动自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双重背景下,在革命圣地延安举行这次座谈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司法植根人民的源头活水


陕西是中国革命的摇篮,是中华法制文明的源头之一,也是人民司法的重要发源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在致辞中说,1937年7月成立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司法的崭新道路,创造了群众路线司法实践的光辉典范——马锡五审判方式,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司法审判领域的一项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面光辉旗帜。

西北政法大学是全国最早开始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的高校之一,设有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说,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推进法制建设的重要创造,是司法实践植根于人民的源头活水。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表示,要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传统,传承红色文化、红色基因,走出一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法治道路。


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汪世荣提出,上诉法院赴案发地进行巡回审理,是马锡五审理封捧儿婚姻案的重要特点,巡回审判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当事人时间和成本,也便利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对新时代人民司法具有参考价值。


“从马锡五及其同事审理的一些民事案件来看,不论是调解还是审判,或是调审结合,都突出体现了三个特点。”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肖周录总结道:第一,“情”不逾“理”是民事案件审理的基础,是对当事人人格的尊重;第二,“理”不破“法”是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是对社会秩序的保护;第三,以法衡量“情”与“理”,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马锡五儿子马秦宁、《马锡五传》作者杨正发说: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持久生命力,就在于他一心一意为民的情怀,始终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马锡五审判方式基本精神不会过时,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


马锡五审判方式焕发出新的活力与价值


与会代表认为,在新时代背景下,马锡五审判方式从未过时,并焕发出新的活力与价值。

陕西省延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薛占海表示,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延安也是人民司法事业的发源地。近年来,延安法院系统坚持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进院长公开大接访、苹果法庭、人民法庭、交通事故法庭等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